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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龙湾区对已淘汰锅炉进行资金补贴(第五批)的公示
发布日期:2017-12-04 15:48:14浏览次数: 来源: 区发改局 字体:[ ]

根据《关于印发龙湾区2015年高污染燃料锅(窑)炉淘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温龙政办发〔2015〕64号)要求,已完成对申请淘汰资金补贴锅炉(第五批)的资料审核,现将符合资金补贴的锅炉(详单附后)情况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为: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0日。
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书信等方式实名举报。举报查实的,将终止补贴资格。

联系单位:龙湾区高污染燃料锅(窑)炉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举报电话:86968707电子信箱:279059958@qq.com

通讯地址: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823室


附件:

1、龙湾区已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补贴(第五批)情况表

2、龙湾区已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补贴(第五批)情况表

 

龙湾区高污染燃料锅(窑)炉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7年12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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